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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4-20 09:28

中国药品检验总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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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

    (一)承担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及有关药用辅料、包装材料与容器(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)的检验检测工作。组织开展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抽验和质量分析工作。负责相关复验、技术仲裁。组织开展进口药品注册检验以及上市后有关数据收集分析等工作。
    (二)承担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质量标准、技术规范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检测方法的制修订以及技术复核工作。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研究。承担相关产品严重不良反应、严重不良事件原因的实验研究工作。
    (三)负责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相关工作。
    (四)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相关工作。
    (五)承担化妆品安全技术评价工作。
    (六)组织开展有关国家标准物质的规划、计划、研究、制备、标定、分发和管理工作。
    (七)负责生产用菌毒种、细胞株的检定工作。承担医用标准菌毒种、细胞株的收集、鉴定、保存、分发和管理工作。
    (八)承担实验动物饲育、保种、供应和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。
    (九)承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间比对以及能力验证、考核与评价等技术工作。
    (十)负责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。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相关单位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。
    (十一)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国际(地区)交流与合作。
    (十二)完成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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